谈判公告(校医院放射科机房射线防护改造服务)

作者: 时间:2024-03-13 点击数:

 

谈判公告(校医院放射科机房射线防护改造服务)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校医院放射科加强机房放射防护的房屋改造服务

2、项目单位:安徽农业大学

3、项目内容:校医院放射科DR机房辐射超标的区域防护加强改造

4、项目经费预算:0.70万元

5、项目实施日期:20243月中下旬

6、维修要求:

1)根据检测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制定合理的改造方案。

2)维修公司使用的产品材料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的检测合格证书。

3)房屋改造结束后需通过相应检测,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

4)在房屋改造施工中,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的由承包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

6)维修时间、付款方式校医院与中标公司约定。

7)维修完成后,经验收合格,由中标公司按照中标的价格提供正规发票。

7、谈判原则:根据校财字〔202013号文件精神“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方,最后结算价格以审定后的金额核付。

二、投标维修公司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维修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维修公司,不得确定为中标维修公司:

(1)维修公司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维修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维修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维修公司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维修公司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近一年有因进货查验落实不到位或其他原因抽验不合格的企业。

4、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和相关行业资质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本项工作的相关内容,必须具有辐射防护设计、施工能力。

5、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6、能保持价格相对稳定,并以随行就市、保本微利为原则确定价格。

三、谈判文件提交及谈判时间

提交时间:截止2024318日上午1100

提交地点:校医院一楼放射科室

谈判时间:2024318日下午1500

谈判地点:校医院401

联系人及方式:李静/13956004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