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调整教职工住院费核报时间、地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10-14 点击数:

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教职工住院费核报工作流程,落实“我为师生办实事”的相关具体要求,更好的服务广大教职工。经研究决定,自10月份起,优化调整教职工住院费核报时间和地点。现通知如下:

核报时间: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二上午8:3011:30(如遇节假日另行通知)

核报地点:财务处会议室(勤政楼二楼东头)

特此通知。


财务处、人事处、总务部校医院

20251014